时间:2020-10-26 17:22:31来源:音乐之声 作者:佚名点击:
为加速推动卡拉OK全行业规范使用作品,以“二合一”模式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各类使用者的稳定、长效、和谐共赢的授权机制,维护卡拉OK版权市场的秩序安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娱协”)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于2020年10月16日在武汉共同举办了“卡拉OK行业版权保护座谈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以及全国主要的音视频点播系统企业(VOD)、大型连锁歌舞娱乐场所代表和部分地区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在会议现场举行了音集协与与会各企业就卡拉OK曲库的音像及音乐作品授权签约仪式。
“卡拉OK行业版权保护座谈会”与会领导及行业协会、企业代表
“卡拉OK行业版权保护座谈会”现场
近年来,卡拉OK经营行业一直是版权纠纷的热点领域,著作权侵权案件呈爆发式增长。个别民营公司以提供“全国唯一正版曲库”和“侵权反担保承诺”为名,介入卡拉OK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严重扰乱了该领域正常的版权许可秩序,众多KTV和VOD企业深受其害。在座谈会上,与会的音视频点播系统企业反映,某大数据公司号称拿到了海量音乐作品制作曲库的独家授权,要求卡拉OK场所安装其大数据系统并向他们支付版权使用费,同时他们承担反担保。音视频点播系统企业也同时在多地法院遭到管理音乐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的诉讼和投诉,并在协商的过程中被要求与该大数据公司对接,协助他们收取版权使用费,导致实际上的谈判无门。针对上述使用者反应的实际情况,与会代表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纷纷对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建言献策。针对大家的意见,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卡拉OK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要使用大量的音乐作品,不仅涉及词、曲权利人,也涉及类电影作品著作权人和录音制作者。无论是VOD企业还是KTV场所经营者,都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使用费。实践证明,在卡拉OK领域,“二合一”机制是解决VOD企业以及KTV经营企业版权问题的有效制度模式,也是行业管理部门及业界的强烈呼吁。同时,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非营利性社会管理组织,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介入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对于推动卡拉OK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卡拉OK内容安全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稳定的态度是明确坚定的。音集协、中娱协应按照既定方针,依法依规各自做好在卡拉OK全领域的版权许可机制建设和内容安全自律管理工作,为权利人、使用者、消费者营造合法、健康的经营和娱乐体验环境。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继“上海模式”后,卡拉OK行业在VOD领域依法推动“二合一”版权许可模式的重要举措,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实践具有突破性意义,也彰显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设计的优越性,对卡拉OK领域的版权秩序安定和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签约企业:
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雷石天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海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天音云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音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巨嗨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和音元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爱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温莎大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活力无限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好唱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米乐星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麦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好乐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成都市海乐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与各企业代表签署协议
“二合一”许可机制背景介绍
近年来,卡拉OK行业领域面临诸多乱象:著作权侵权纠纷呈爆发式增长、某些机构擅自从事集体管理活动严重干扰了健康的版权许可秩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执业活动需要规范等,针对上述问题,国家主管部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卡拉OK行业各方做了大量工作,并依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达成了在卡拉OK全行业实施著作权集体管理“二合一”许可收费模式的共识:即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代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统一实施卡拉OK全行业的著作权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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